粤港澳三地就港珠澳大桥融资问题于8月初达成突破性共识后,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出首份顾问标书,邀请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为大桥主体工程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起草三地协议、备忘录,设计项目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供粤港澳三地政府参考,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本月底前领取选聘材料,并于下月20日前递交应聘材料。
须熟悉国际协作模式
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今日发出公告,以公开方式,聘请内地、香港、澳门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或合组形式参加“港珠澳大桥”主体项目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是起草三地协定、备忘录,设计项目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供粤、港、澳三地政府参考。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熟悉粤(包括内地)、港、澳三地法律,参与此法律顾问工作的顾问团应包括分别具有三地有关机构授予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熟知国际上类似跨境项目运作和协作模式;参加过类似跨境项目、具备政府决策咨询、重大工程法律咨询相关经验。
有关的律师事务所可由今日(10月20日)开始至本月31日止,每日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4点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以到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9楼909房的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领取包括港珠澳大桥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内容、邀请函、港珠澳大桥项目基本情况等选聘材料,但律师事务所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并提交保密承诺函后,方可领取项目法律顾问选聘材料。保密承诺函样本,可向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索取。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应在今年11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之间,以专人将应聘材料密封递交到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总造价逾370亿
粤港澳三地就港珠澳大桥融资于今年八月份达成突破性共识,大桥主体工程由三地政府及中央共同出资承担,其中澳门出资19.8亿元人民币,连同广东资本金在内,内地资本金一共70亿元人民币,香港出资67.5亿元人民币,三地的资本金额一共157.3亿元人民币,占大桥主体建设费约42%。按此推算,大桥主体总造价为374.5亿元人民币,余下的建设费将透过三地政府协议制订合适可行的贷款融资方案解决,预计大桥将不迟于2010年动工兴建。 |